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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当前基金: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2215) 最新净值:1.0100 -1.18%↓ 2019-02-15 |
晨星评级(三年):-- 申购状态:-- 赎回状态:-- |
基金代码 | 162215 (其它代码:150034,150035)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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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封闭式(LOF)(封闭期五年) | ||||||||||||||||||||||||
投资目标分类 | 债券型 | ||||||||||||||||||||||||||
成立日期 | 2011-05-13 | 存续期限 | 不定期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胡振仓 [简历|报告] | 信息披露人 | 邢颖 | ||||||||||||||||||||||||
发行方式 | 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 发行协调人 | |||||||||||||||||||||||||
基金总份额 | 1,582,104,871份 | 流通份额 | 1,582,104,871份 | ||||||||||||||||||||||||
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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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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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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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2011-04-06 | 上市推荐人 | |||||||||||||||||||||||||
销售机构 | 点击查看 | ||||||||||||||||||||||||||
扩募协调人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会计师事务所 |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 ||||||||||||||||||||||||||
基金发起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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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包括聚利A和聚利B)不进行收益分配。 (2)在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规则单独计算出聚利A级与聚利B各自的份额净值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实现应得收益; (3)场内、场外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在认购期及封闭期内不能进行分红方式变更;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场外认购或申购并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但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并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7)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2位后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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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募集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71号文核准。
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自动按7:3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五年(含五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